据红餐网了解,徐州一家餐饮店,和厨师协商以工资折现替代缴纳社保,双方按该方式执行数年。该厨师正常离职后,向门店发送律师函,要求补缴社保以及赔付共计 5.4 万元,最终门店选择关门注销。
法律层面,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社保折现的相关约定、书面协议全部无效,即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之后依然有权发起仲裁维权。很多小餐饮利润微薄,总想在社保上压缩成本,但一旦被追责,除补缴外还会产生滞纳金与罚款,代价更高。
餐饮门店有三条合规用工路径:全职员工依法足额缴纳社保,不要在缴费基数上做手脚;拆分岗位采用差异化用工模式;高峰期使用小时工、兼职、退休返聘人员,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关系可以合理控制用工成本。
员工享有法定社会保障权益,门店想要长久经营,就要规避社保相关的用工陷阱,小餐饮本就利润微薄,为何还要去触碰社保用工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