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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餐饮店能不能走远?关键看这三点!

来源:红餐网 作者:红餐编辑部 2025-06-18 08:50:33

合伙开店的路上,藏着太多看似不起眼、却足以致命的坑。

“十个合伙九个散”,这句话在餐饮圈里并不陌生。

很多人觉得,合伙开店既能分担风险,又能整合资源,于是拉上朋友、亲戚,甚至前同事,信心满满地踏入餐饮行业。

起初的想法很简单: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拉资源,大家各司其职,一起开一家赚钱的店。

但现实远比想象复杂。从一开始的职责不清,到后来的利益分配不均;从经营理念上的分歧,到日常运营中的摩擦……合伙开店的路上,藏着太多看似不起眼、却足以致命的坑。

不少曾经并肩作战的伙伴,最终不欢而散,甚至反目成仇。

那么,合伙开店到底有哪些坑?如何避开这些雷?又该如何建立真正稳固的合作关系,让合伙不只是开始,更能走得长远?

找的人不对,再努力也可能是内耗

合伙开店,选对合伙人至关重要。如果找错了人,即使投入再多的努力,也可能陷入无尽的内耗中。

理想的合伙人之间应具备能力互补的特点。例如,一方擅长市场推广,另一方则应在门店管理、产品运营、资金支持或商场资源等方面具备优势。这样一来,团队才能在各个关键环节都有足够的支撑,避免因单打独斗而带来的局限性。

如果双方能力趋同,容易导致职责划分不清,不仅难以形成合力,还容易因分工模糊而产生摩擦,影响门店的正常运转效率。

除了能力互补,价值观的一致性同样重要。如果合伙人之间在门店定位、经营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合作过程中很容易爆发矛盾。

图源:图虫创意

一个真实案例或许更能说明问题:小丽和小宇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小丽擅长市场营销,小宇负责店面运营。起初配合尚可,但随着门店进入经营瓶颈,两人在理念上的分歧逐渐显现。

当门店业绩下滑时,小丽主张通过营销活动吸引客流,比如推出“买一送一”等促销,以提升人气、带动销量;而小宇则认为活动利润太低,不仅无法带来实际收益,反而增加了运营成本,因此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

由于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决策陷入僵局,营销方案难以落地,门店客流持续下滑,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最终不得不选择关店歇业。

此外,还需关注合伙人的抗压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创业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和不确定性。

如果一方在面对问题时容易退缩、情绪化,很可能会影响整个团队士气与判断力。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合伙人,在逆境中能够保持冷静与理性,积极寻找解决方案,而不是放大焦虑和压力。他们不仅能稳住局面,还能带动团队共同应对挑战,让合伙关系更加稳固、可持续。

责权利没分清,一开始就注定了散伙

合伙开店,即便合伙人选择得当,如果在责任、权力、利益等核心问题上没有提前谈清楚,合作依然可能中途崩盘。

许多合伙关系在初期看似顺利,但随着门店运营进入深水区,问题逐渐浮现:谁负责日常管理?谁拥有最终决策权?利润如何分配?这些关键问题如果没有事先明确约定,很容易从分歧升级为争执,最终导致合作关系破裂。

责任划分不清是常见的隐患之一。

例如,采购由谁负责?财务管理归属哪一方?营销策略由谁主导?一旦缺乏清晰分工,团队内部就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效率下降,甚至引发内部矛盾。

图源:图虫创意

不合理的股权分配往往为后续经营埋下隐患。

以两人合伙为例,若采用各占50%的股权结构,容易在关键决策上出现僵局,缺乏最终拍板人,导致效率低下;而在三人及以上合伙的情况下,例如采取“3:3:4”的出资比例,虽然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但实质上仍缺乏一个具有主导权的核心人物。一旦合伙人之间意见分歧,就难以快速做出决策,进而影响门店的发展节奏和运营效率。

因此,在合伙人机制设计中,最好有一位股东持有51%以上的控股权或决策权,从而在关键时刻拥有决策主导权,避免陷入“谁都说了算、谁也决定不了”的困局,确保企业高效运转、稳步前行。

同时,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也会动摇合作的基础。

投资金额、资源投入、劳动付出都应作为分配的重要依据。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却不参与实际运营,另一方既操心又出力却分得较少,久而久之必然产生不满情绪,合作的稳定性也随之下降。

以小李和小王合伙开牛排餐厅为例。两人各占50%的股份。小李负责日常经营,小王仅提供资金支持。初期配合尚可,但在门店经营过程中,他们在用人、选址、成本控制等问题上频繁发生争执。由于股权对等,并且双方观点不一,很多事项只能搁置拖延;而在分红时,小王坚持按出资比例分配,小李认为不公平,最终两人分道扬镳。

合伙不是讲感情的时候,而是要把规则定清楚。责任、权力、利益必须在合作初期就明确下来,并写入协议、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让合伙关系走得更稳、更远,真正实现共赢。

退出路径不清晰,合作变成一场消耗战

合伙开店时,许多人只关注怎么开始,却很少思考——如果有一天要结束,该怎么办?

一旦合作关系出现问题,而退出机制又没有事先约定,原本的合作可能迅速演变为一场拉锯战:谈判僵持、股权难转……最终不仅伤感情,还可能拖垮门店经营。

此外,有些合伙人中途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如长期不履职、挪用资金,甚至损害门店利益。但由于缺乏强制退出条款,其他合伙人无法依法将其“清退”。

因此,一份完善的合伙协议,不仅要讲清楚“如何合作”,更要提前设定好“如何体面分手”。

比如退出条件,除了常见的自愿退出之外,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法履行职责、出现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伙协议中的关键义务(如另起炉灶、开设竞争门店)、被法院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等情形,都应成为触发退出的依据。

再比如股份转让流程,合伙人如需退股,应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可约定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返还出资款,比如分6个月完成;对于亏损的门店,也可设定以象征性价格(如一元)转让股份,并同步放弃股东权益。同时,为防止股权随意外流,还应明确股权转让优先面向现有合伙人,未经同意不得对外转让。

此外,为了保障门店经营的稳定性,不少门店在设置核心岗位机制时,例如店长,常会采用“买几股送几股”的激励方式,将其发展为合伙人,以增强其责任感和归属感。

但这类合伙人一旦离职,继续持有门店股份就显得不合适。因此应在协议中提前说明:当其离职后,所持股份应由公司或其他合伙人按约定价格回购,回购金额可根据门店当前估值、折旧情况及实际贡献来核算。

清晰的退出机制,不仅能保护各方权益,也能在关系破裂时减少冲突,让合作更有底线、有尊严。

结 语

合伙开店,不是简单的“出钱+出人”,也是一次对合伙人之间默契程度、沟通能力、契约精神和风险意识的综合考验。

要想走得长远,必须在起步阶段就把核心问题想清楚、谈明白:找对人、厘清责任与权利、设定清晰的退出机制。否则,再好的项目、再大的热情,也可能演变为一场“情感与金钱”的双重消耗。

作者:锐工;编辑: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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