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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福记的启示:员工给餐厅带来损失,能不能要求赔偿?

来源:红餐网 作者:侯其锋 2020-05-20 09:28:53
侯其锋

侯其锋: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餐饮法务官创始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20余年律师执业经验。侯其锋律师专注餐饮行业法务服务、资本运作多年。为乐凯撒、奈雪の茶、喜家德、美奈小馆、大弗兰、陈鹏鹏鹅肉饭店、很久以前、九锅一堂等多家知名餐饮连锁品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融资顾问、IPO辅导服务,对餐饮企业规范运作、风险防范、融资上市有深刻的理论认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创立了国内首个为餐饮行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咨询机构“餐饮法务官”,多家餐饮行业教育机构特邀讲师。

 

苏福记餐厅厨师吐口水事件,仍在引发关注。

苏福记的启示:员工给餐厅带来损失,能不能要求赔偿?

该品牌迎来的负面口碑,连同吐在炒锅里的口水,不知要洗多久才会干净。

这时候,有一个重要问题:餐饮老板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甚至处罚吗?法务君今天来探究下。

员工带来损失,能不能索赔?  

我们先来看一下各项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前述条款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在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下解除合同,但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却未给予明确的救济途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层级最高的法律规范,但在这两部法律中,我们找不到劳动者因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

可能有餐饮老板疑惑,难道员工工作失误造成了损失,不需要赔偿吗?

从法律上来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人身从属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支配之下从事劳动,相关用工风险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属于企业经营风险的一部分,不能将上述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

如果赋予用人单位索赔的权利,无疑会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用工风险,全部转嫁到劳动者的身上。

在一些案件审理中,部分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之责,从而仅判定员工承担较小比例的损失。

可以索赔,但有前提  

在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中,法务君发现了员工损失带来赔偿的处理条款。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中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进行索赔,前提是在劳动合同中达成了相关约定。

这其中的原因,既包括员工主观故意损毁,也包括员工工作失误带来损失。

其二,即使索要赔偿,也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有一个“度”的约束。上述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同时,该规定也对扣除的额度作出了相应的限制。

那么,用人单位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劳动者就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一次性的赔偿呢?从规定的内容来看应该是可以的,因为其规定的是,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而不是“应”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未雨绸缪,减少过失才是正道  

苏福记厨师吐口水的事情仍在引发关注。如果从影响来看,此事件极为恶劣,给苏福记品牌带来的影响无疑会比较深远,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暂时无法估量。

法务君曾经说苏福记品牌有点亏,就是因为如果苏福记没有在合同中对员工的相关行为作出约束,很难向员工索要赔偿。

那么,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来讲,餐饮企业应该怎么做?

首先,无疑便是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详细地确认损失的承担比例和计算方法,  比如和员工的薪酬挂钩。

其次,餐饮企业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拟定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其中的奖惩条款,并告知每一个员工,最好签字确认。

最后,便是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减少员工过错才是正道。  员工带来的直接损失可以由员工承担,但间接如品牌上的损失,难以衡量却又影响深远,最终的买单人只能是餐饮老板。

相信极少有员工愿意给企业带来损失,餐饮老板更不想,两者的出发点是一致的。所以,有员工一时失误带来了不好的影响,餐饮老板还是先沟通、再定损,切不可粗暴执行。


本文参考天津律师咨询网(www.tjldflzxw.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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